证券代码:300036 证券简称:超图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5
(相关资料图)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 253 名,可行权的
股票期权数量为 3,216,554 份,行权价格为 15.59 元/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元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在此期间,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在证监会创业板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
示及审核情况的说明》。
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
告》。通过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于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
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授予事项;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同意激励对象按照《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获授予期权;天元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已成就,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 305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可行
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897,873 份,行权价格为 15.702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
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
成就,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 283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可行权股票
期权数量为 2,672,204 份,行权价格为 15.65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已成就,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 253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行权,可行权
股票期权数量为 3,216,554 份,行权价格为 15.59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所授予的
股票期权自本激励计划授予日(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
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期间为自本次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
行权数量占获授期权数量比例为 40%。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该等授予的股票
期权等待期已届满。
公司董事会对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查,均满足行权条件。
序 是否满足行权条
行权条件
号 件的说明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最近一个 任一情形
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
行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为不适当人选;②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对 象 未 发 生 相 关
为不适当人选;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任一情形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
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①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常性损益的净利
②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润 增 长 率 为
以上“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96.6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不考虑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
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年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 对象绩效考核均
组织实施,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以上的,则激励 达到合格或以上
对象当期行权额度可全部行权。 等级,满足条件
综上所述,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董事
会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
三、与前次披露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差异说明
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将注销前述人员所获
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346,385 份。
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总股本 489,550,06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实施了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行权价格由 15.65 元/股调整为 15.59
元/股。
除以上所述之外,与前次披露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没有差异。
四、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具体安排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股票期权
《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
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期股票期权可行权日根据最新规定相应调整。
本次可行权数量占 本次可行权数量
本次获授的股 本次可行权
姓名 职务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 占公司总股本的
票期权数量(份) 数量(份)
权总数的比例 比例
白杨建 副总经理 100,000 40,000 0.4974% 0.0082%
荆钺坤 财务总监 60,000 24,000 0.2985% 0.0049%
副总经理、董
谭飞艳 25,000 10,000 0.1244% 0.0020%
事会秘书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业务)人员合计 250 7,856,386 3,142,554 39.0798% 0.6419%
人
合计 8,041,386 3,216,554 40.0000% 0.6570%
注:1)以上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期权在本次行权后,仍需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票期权。
行权,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 489,550,063 股。
情况。
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股票期权可
行权激励对象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在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进行统一行权,如未行权
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由公司注销;对于其他不符合
条件的股票期权,亦由公司注销。
五、本次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资产将会增加约 50,146,076.86 元,其中:总股本增加 3,216,554 股,计 3,216,554
元;资本公积增加约 46,929,522.86 元。同时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
净资产收益率,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完成后,公
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票期权可行权条件及行权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指标已达到考核年度要求,本次可
行权的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也符合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253 名激励对象
在考核年度内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以上,其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第
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办理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
象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后,认为 253 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
期、行权条件、行权价格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统一行权的方式行权。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
格,未发生《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规定的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激励对象
案)
的主体资格合格。
价格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本次行权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激励对象在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
行权期内行权。
九、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天元事务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及本次行权已获
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19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及本次行权的相关事宜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
成就。
十、备查文件
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注销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
标签:
相关新闻